「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就業保險法,擴大育兒留職停薪津貼適用範圍至六歲以下子女,並鼓勵雙親共同照顧子女,促進家庭內性別分工平等。草案擬將育嬰留停更名為育兒留職停薪,延長津貼領取期間。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有六歲以下子女的家庭,解決育兒期間的經濟壓力,促進雙親共同照顧子女。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有六歲以下子女的家庭,尤其是需要經濟支持的家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育嬰留停相關條文,更名為育兒留職停薪,擴大適用範圍至六歲以下子女,延長津貼領取期間。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建構更友善的生養環境,促進家庭內性別分工平等;疑慮:增加就業保險基金支出,可能對基金財務造成衝擊。
政治雷達小叮嚀
需留意草案實施後的效果與可能產生的問題。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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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案由
本院委員王鴻薇、羅廷瑋、黃健豪等16人,為因應國內少子女化之挑戰,建構更友善的生養環境,並因應國內少子女化之挑戰,積極營造安心懷孕友善生養之環境,以促進家庭內性別分工之平等,鼓勵雙親共同照顧子女,爰擬具「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現行育嬰留停到三歲,但三至六歲學齡前幼兒,仍需要父母照顧,要花更多心力陪伴。育嬰留職停薪更名為育兒留職停薪,育有三歲擴大到六歲以下子女申請育「兒」留停津貼,由就業保險支應。
二、雙親均領滿六個月津貼可各再領3個月最長可各領九個月津貼。
三、雙親其中一人為「公保、軍保之被保險人已領滿六個月」或「死亡」者亦適用。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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