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19890000

「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6-23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修正《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配合性別平等工作法把育嬰留職停薪改為「育兒留職停薪」並延長至子女六歲以下(期間至滿七歲止),調整津貼請領的子女年齡條件與名稱。另增訂投保薪資分級表訂定程序,以及雙親各領滿六個月後可再加領三個月、合併最長九個月津貼。
能幫助到什麼
可幫助申請育兒留停的受僱父母,延長可請領津貼的子女年齡並對雙親共同照顧者增加津貼月數,強化育兒期間的經濟支持。
主要影響對象
參加就業保險並申請育兒留職停薪的受僱父母、就業保險基金、主管機關與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修正了哪些條文
此版explain為空,依why:增訂投保薪資分級表訂定程序、修正育兒留停津貼名稱與子女年齡條件、增訂雙親各領滿六個月後可再領三個月(合併最長九個月)、增訂資料洽請與系統連結規定,對應條號詳見同案其他版本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長津貼年齡與增加雙親加領月數可減輕育兒經濟壓力、鼓勵雙親共同照顧、落實雙就業雙照顧;疑慮:擴大給付增加就保基金支出,財源與費率是否受影響、跨機關資料連結的個資保障如何落實仍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多位委員的就業保險法、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案配套提出,宜整組對照觀察基金財源與津貼條件。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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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6-12,2026-06-1
交付審查2026-06-12,2026-06-1

案由

本院委員陳亭妃、蔡易餘等20人,為因應國內少子女化之挑戰,政府積極推動雙就業雙照顧政策,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之環境,以促進家庭內性別分工之平等,鼓勵雙親共同照顧子女,並落實就業保險之立法目的。爰擬具「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本保險之投保薪資分級表,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等相關規定;因應「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育嬰留職停薪適用子女年齡延長至六歲以下,期間至該子女滿七歲止,並修正名稱為育兒留職停薪,配合修正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子女年齡請領條件及名稱;增訂撫育同一子女之雙親,均領滿六個月之育兒留職停薪津貼時,本保險之被保險人於育兒留職停薪期間,得再請領三個月育兒留職停薪津貼,合併最長可請領九個月津貼;增訂主管機關、保險人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為辦理本保險業務所需之必要資料,得洽請相關機關(構)提供及系統連結等規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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