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提高非法採取土石行為的罰則,以嚇阻相關違法行為,保護環境生態景觀和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現行法規罰則偏低,無法有效防止非法採取土石案件的發生。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環境生態的保護、民眾生命財產的安全,解決非法採取土石行為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非法採取土石行為者、相關業者和執法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三十六條和第三十八條條文,提高罰則和加重處罰。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高罰則能有效嚇阻非法採取土石行為,保護環境和民眾安全;疑慮:過高的罰則可能對合法業者造成不公平影響,執法機關的裁量標準需明確。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