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第3條及第11條修正草案,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增置副署長一人。提案理由是海巡署轄區遍及全臺、預算與人員規模龐大、任務複雜,需副首長協助督導指揮。原文未附逐條說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提供首長督導與指揮監督的人力協助,理由上有助於分擔日趨繁重的海巡業務。
主要影響對象
海巡署人員、海洋事務主管機關及相關預算編列。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3條及第11條,增置海巡署副署長一人。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因應業務量大與任務繁重、強化指揮監督;疑慮:增設首長級職位的必要性與人事成本、是否符合組織精簡方向。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組織增員案可留意員額與經費評估及必要性說明。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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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2026-05-29,2026-06-0
交付審查2026-05-29,2026-06-0
案由
本院委員林岱樺、賴瑞隆等16人,有關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由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改制成立後,轄區遍及全臺,專業領域差異性大,預算及人員規模龐大,且任務日趨複雜繁重及艱鉅,需有副首長襄助首長督導及指揮監督,爰擬具「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增置副署長一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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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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