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第3條及第11條修正草案,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增置副署長一人。提案理由是海巡署轄區遍及全臺、預算與人員規模龐大、任務複雜,需副首長協助督導指揮。原文未附逐條說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提供首長督導與指揮監督的人力協助,理由上有助於分擔日趨繁重的海巡業務。
主要影響對象
海巡署人員、海洋事務主管機關及相關預算編列。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3條及第11條,增置海巡署副署長一人。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因應業務量大與任務繁重、強化指揮監督;疑慮:增設首長級職位的必要性與人事成本、是否符合組織精簡方向。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組織增員案可留意員額與經費評估及必要性說明。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