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一,參考所得稅法扶養親屬規定,擴大失業給付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扶養眷屬加給」的範圍,納入已成年仍在學的子女,以及符合民法規定的其他親屬。原文未附逐條修正文字。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被保險人失業期間若扶養在學成年子女或其他符合民法規定的親屬,可納入加給範圍,強化失業後的生活保障。
主要影響對象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及其扶養親屬、勞動部與就業保險基金。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提案修正第十九條之一第二項,擴大扶養眷屬範圍至已成年在學子女及符合民法規定的其他親屬,惟未提供逐條修正文字。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使扶養認定更貼近實際、強化失業生活保障;疑慮:對就業保險基金財務的影響、認定範圍與門檻需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涉及社會保險給付擴大的修法,可一併留意主管機關對基金財務與精算的評估意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