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翁曉玲、蘇清泉、王鴻薇等21人提案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擬增訂第二項,要求政府補助六歲以下兒童的全民健保保險費。提案理由是少子化嚴重、育兒負擔沉重,希望透過政策減輕家庭壓力、營造友善育兒環境。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育有六歲以下幼兒的家庭可省下這部分健保費支出,對經濟負擔較重的年輕家庭具直接減壓作用。
主要影響對象
育有六歲以下兒童的家庭、健保財務與相關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增訂第二項,明定政府應補助六歲以下兒童的健保費;其餘細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育兒負擔、宣示鼓勵生育的政策決心;疑慮:恐增加政府與健保財政壓力、普發補助是否具實際提升生育之效益有待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補助型法案重點在財源從何而來,可一併關注後續財務評估報告。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5-22,2026-05-2
交付審查2026-05-22,2026-05-2
案由
本院委員翁曉玲、蘇清泉、王鴻薇等21人,有鑑於我國少子化問題日益嚴重,且家庭育兒負擔沉重,為鼓勵國人生育,給予有幼兒家庭支持,政府實有必要透過政策,減輕家庭育兒壓力並落實友善育兒環境之政策目標。爰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增訂第二項要求政府補助六歲以下兒童之健保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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