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明定六歲以下兒童的全民健保保險費由政府全額負擔。提案以少子化嚴峻、育兒家庭經濟困境為由,主張落實國家共同育兒責任。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六歲以下兒童的健保保費將由政府全額負擔,可能直接減輕育兒家庭的固定支出。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育有六歲以下兒童的家庭、健保財務及政府預算。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十七條,明定六歲以下兒童全民健保保險費由政府全額負擔;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政府應分擔育兒成本、保障學前幼兒健康權。疑慮:須關注財政負擔及全面補助效益之相關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與第2239案為同條不同版本,審議時可能併案討論,建議對照兩版內容。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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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5-08,2026-05-1
交付審查2026-05-08,2026-05-1
案由
本院委員羅廷瑋、蘇清泉、廖偉翔、游顥等19人,鑒於兒童及少年乃國家永續發展之核心,其人力資本之健全培育,攸關國家競爭力與社會長期穩定。然當前我國少子化趨勢嚴峻,總生育率落入全球最低區間,且跨世代資產不均現象擴張,致使育兒家庭面臨極大經濟困境,嚴重削弱國民生養意願,已成國安危機。為具體落實《憲法》保障兒童權益之精神,強化國家對學前幼兒健康權之守護,並藉由公共資源之再分配減輕家長負擔,營造友善生養環境,爰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六歲以下兒童之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由政府全額負擔,期透過實質財務支持,落實國家共同育兒之責任,以因應少子化之結構性挑戰。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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