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12340000

「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5-12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修正《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將「永續觀光」與「友善觀光環境」理念入法,並調整觀光遊樂業定義、鬆綁旅行業經理人應經訓練合格之資格限制、強化旅遊秩序與遊客權益管理等多項規定。提案以落實「觀光立國」為目標。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能優化觀光產業經營環境、推動數位轉型與永續觀光,並就風景區違規行為提高管理與罰鍰。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旅行業及觀光遊樂業者、旅客,以及觀光主管機關與地方政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一、二、六、八、十、十一、二十、二十八、三十一、三十三、四十二、四十三、四十七、四十八、六十三、六十四、六十六、六十九、七十條等多條,涵蓋立法目的、業別定義、機關設置、經理人資格鬆綁、罰則等;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鬆綁管理、納入永續理念有助產業發展與環境維護。疑慮:須關注鬆綁經理人資格是否影響旅遊品質保障之相關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條文眾多且方向不一,建議逐條檢視鬆綁與加嚴並存的部分。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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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發展觀光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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