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陳亭妃、莊瑞雄等16人提案修正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為因應永續觀光與數位轉型趨勢,鬆綁旅行業經理人管理機制回歸公司治理,並強化生態環境維護、旅遊秩序與遊客權益的管理。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能協助旅行業降低經理人法規負擔、優化經營環境,並讓遊客權益與生態旅遊秩序有更明確的管理依據。
主要影響對象
旅行業者及經理人、旅客、觀光與環境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涉及旅行業經理人管理、生態環境維護、旅遊秩序及遊客權益等),具體條次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呼應觀光主流化、優化產業環境並順應數位轉型;疑慮:鬆綁經理人機制後的專業品質與旅客保障如何確保、生態管理條款的落實能量。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鬆綁與保障常是觀光法修正的兩難,建議追蹤經理人制度改採何種替代把關方式。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6-04-10,2026-04-1
交付審查2026-04-10,2026-04-1
案由
本院委員陳亭妃、莊瑞雄等16人,為因應全球永續觀光發展趨勢,並落實觀光主流化、觀光立國等政策目標、營造友善觀光環境、優化觀光產業經營環境、順應數位轉型趨勢,鬆綁旅行業經理人管理機制,回歸公司治理,強化生態環境維護與旅遊秩序及遊客權益之管理機制,爰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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