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二條,刪除資遣費計算的上限,使資深勞工的資遣費能反映其長期工作付出,保障勞工退休生活權益。現行規定對工作年資超過十二年的勞工資遣費給與設有上限,可能造成勞工權益減損。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資深勞工,使其資遣費更能反映其工作年資與付出,解決勞工退休生活保障不足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勞工退休金計算與企業人事成本。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二條,刪除資遣費計算的上限。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刪除資遣費上限,保障勞工權益;疑慮:可能增加企業人事成本,影響勞動市場。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平衡勞工權益與企業經營成本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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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5-08,2026-05-1
交付審查2026-05-08,2026-05-1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現行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資遣費發給設置上限,致使工作年資超過十二年以上之資深勞工,資遣費之給與並未實際反映其長期工作付出,實質造成勞工權益減損。爰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刪除資遣費計算之上限,強化保障勞工退休生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勞工退休金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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