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擬新增條文,明定中央政府應全額補助六歲以下兒童的全民健保保險費。提案人以少子女化、育兒負擔重為由,主張落實「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育有六歲以下幼兒的家庭可免去這部分健保保費的每月負擔,減輕育兒經濟壓力,並強化國家對幼兒醫療照護的支持。
主要影響對象
育有六歲以下子女的家庭、全民健保財務,以及主管的衛福與健保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新增一項,明定中央政府全額補助六歲以下兒童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其餘細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育兒家庭負擔、保障幼兒醫療、回應少子女化政策;疑慮:政府財政負擔與財源穩定性、是否排擠健保其他支出、補助普及與排富的選擇。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涉及全額補助的修法,財源從哪來、誰來付,是審查時最值得追問的關鍵。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4-24,2026-04-2
交付審查2026-04-24,2026-04-2
案由
本院委員林倩綺、蘇清泉、鄭天財Sra Kacaw、羅廷瑋等17人,鑒於我國少子女化問題持續惡化,人口已連續多月呈現負成長,出生人口逐年下降,家庭育兒負擔沉重,長期恐影響國家勞動力供給及社會永續發展。現行制度對於兒童醫療照顧雖有原則性規範,惟對六歲以下兒童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尚未有明確補助規定,未能充分減輕育兒家庭負擔。為落實「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理念,強化國家對幼兒健康照護之支持,爰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我國少子女化問題日益嚴峻,依內政部最新人口統計,截至民國115年3月底,我國人口已連續27個月呈現負成長,出生人數持續下降。整體人口結構失衡現象逐漸擴大,顯示家庭育兒負擔沉重,若未及時因應,將對國家未來勞動力供給及社會發展造成長遠影響。
二、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政府應規劃並推動兒童及少年醫療照顧措施,並得視家庭經濟狀況補助相關費用,惟對於六歲以下兒童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之負擔,尚未設有明確法律規範補助,導致育兒家庭仍需每月自行負擔一定金額之保險費用,對於家庭經濟形成壓力。
三、為減輕育兒家庭經濟負擔,並提升國家對幼兒健康照護之支持程度,爰新增第三項,明定中央政府應全額補助六歲以下兒童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以落實「0-6歲國家一起養」之政策理念,強化幼兒醫療保障,促進兒童健康成長。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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