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09280000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最新進度
2026-06-02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提案修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三條,將總統、副總統選舉的選舉權年齡下修為十八歲。提案理由為呼應青年主流化共識並落實青年賦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十八歲以上青年可參與總統、副總統選舉投票,擴大青年在最高層級選舉的參與。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年滿十八歲至未滿二十歲的青年選民。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一條(選舉權年齡)及第二十三條相關規定,將選舉權年齡由二十歲下修為十八歲;詳細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促進青年公共參與、落實青年賦權、與國際趨勢接軌;疑慮:憲法明定二十歲選舉權,修法下修的合憲性與程序存有爭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此案與公職選罷法下修案方向一致,留意是否一併審議,國會雷達會追蹤。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6-05-08,2026-05-1
交付審查2026-05-08,2026-05-1
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6-05-29,2026-06-0

案由

本院委員林月琴等22人,鑒於國際上青年主流化的共識,促進青年公共參與,並為落實青年賦權,爰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將選舉權之年齡下修為十八歲。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1)

相關文件

關係文書PDF下載 ›關係文書DOC下載 ›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0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看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