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由葛如鈞、廖偉翔、林沛祥等19位委員提出,修正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部分條文,針對偏遠學校認定分級、教師甄補與留任誘因、區域資源整合、行政減量、數位平權、學校合併停辦程序及教育資料治理等面向進行檢討精進。理由為偏遠學校面臨教師流動率高、代理教師比率高、行政負擔重及數位建設不足等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完備偏遠地區教育支持體系、提升教師留任誘因並強化資源合理配置,保障偏遠學生受教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偏遠地區學校的學生、教師、行政人員及地方教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部分條文,涵蓋偏遠學校認定分級、教師甄補培育與留任誘因、行政減量、數位平權、學校合併停辦程序及教育資料治理等;具體修正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偏遠教育支持、提升教師留任與數位平權、保障學生受教權;疑慮:學校合併停辦程序及資源整合的執行細節與在地影響有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部分條文修正涉及多面向,可對照各條了解整體配套。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6-04-17,2026-04-2
交付審查2026-04-17,2026-04-2
案由
本院委員葛如鈞、廖偉翔、林沛祥等19人,有鑑於近年偏遠地區學校面臨教師流動率偏高、代理及代課教師比率偏高、行政負擔過重、數位基礎建設不足及校務支援體系不健全等問題,已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與教育品質。現行《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雖已建立若干彈性措施,惟在偏遠學校認定分級、教師甄補與培育、代理教師留任誘因、區域資源整合、行政減量、數位平權、學校合併停辦程序及教育資料治理等方面,仍有檢討精進必要,爰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完備偏遠地區教育支持體系、提升教師留任及專業發展誘因、強化教育資源之合理配置與公開治理,俾促進偏遠地區教育之穩定發展與學生受教權益保障。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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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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