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廖偉翔、羅廷瑋、許宇甄等19位委員提案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回應少子化。主要明定政府應全額補助六歲以下兒童的全民健保自付保險費,建立「不設門檻、全民適用」的補助機制,免去育兒家庭每月約826元的健保費負擔。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所有育有六歲以下兒童的家庭免繳該名幼兒的健保費,普遍減輕育兒經濟負擔並強化幼兒醫療照護的穩定性。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育有六歲以下兒童的家庭、健保署與衛福主管機關,以及全民健保財務。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明定政府應全額補助六歲以下兒童之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並取消現行多以「視家庭經濟條件」為門檻的限制,改採不設門檻、全民適用;具體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育兒負擔、回應少子化、普惠保障幼兒健康權;疑慮:政府財政負擔增加、不設排富門檻的補助公平性與健保財務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屬普惠式育兒補貼,可留意財源編列與健保整體財務規劃的後續討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4-17,2026-04-2
交付審查2026-04-17,2026-04-2
案由
本院委員廖偉翔、羅廷瑋、許宇甄、鄭正鈐、陳菁徽、林沛祥、邱若華、王鴻薇等19人,鑒於我國少子女化危機嚴峻,為營造友善育兒環境並減輕家庭養育負擔,並強化國家對幼兒健康照護之制度支持,爰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政府應全額補助六歲以下兒童之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完善兒童醫療照顧措施。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減輕家庭育兒負擔:我國出生率持續低迷,育兒成本過高為家長卻步之主因。現行健保制度下,育兒家庭須為六歲以下兒童支付每月約826元之保險費,本修正案旨在消除此項支出,由政府與家長共同負擔育兒。
二、強化幼兒健康權保障:現行條文對醫療補助多設有「視家庭經濟條件」之門檻,導致補助範圍破碎且不具普惠性。為強化國家對於幼兒階段的醫療支持,應建立「不設門檻、全民適用」之健保費補助機制,確保所有六歲以下兒童在成長關鍵期皆能獲得穩定且優質的健康保障。
提案人
連署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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