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陳菁徽、廖偉翔等16人提案修正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增訂夫妻雙方均請滿六個月育嬰留職停薪後,得再加領一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理由是少子化嚴重,欲強化雙親共同育兒誘因。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有助於夫妻雙方都請育嬰假的雙薪家庭,可多領一個月津貼,並鼓勵雙親共同分擔照顧。
主要影響對象
投保就業保險、夫妻雙方均請育嬰留職停薪的受僱者家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增訂夫妻雙方均請滿六個月育嬰留停後得再加領一個月津貼之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鼓勵雙親共同育兒、促進性別平權、緩解人口危機;疑慮:基金財務負擔、誘因實際效果及對不同家庭型態的公平性需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育兒津貼涉及就保基金,可關注精算評估與不同家庭型態的適用討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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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4-17,2026-04-2
交付審查2026-04-17,2026-04-2
案由
本院委員陳菁徽、廖偉翔、牛煦庭、鄭天財Sra Kacaw、洪孟楷、葉元之等16人,有鑑於我國少子女化已呈「人口墜崖」之勢,民國一百十四年新生兒人數更創新低為十萬七千八百一十二人,不僅呈現連續十年下降,更不及一百零四年二十一萬三千五百九十八人之半數;內政部最新統計一百十五年二月新生兒僅六千五百二十三人,為史上首次單月跌破七千大關。此斷崖式出生率不僅將導致未來高齡群體缺乏子女支撐,對長照體系埋下隱憂,更將引發嚴重之勞動力荒,衝擊產業競爭力與社會保險(如勞健保)制度之永續。為緩解人口危機,並參酌世界先進國家推動育嬰假制度之作法,亟需強化雙親共同參與育兒之誘因,爰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夫妻雙方均請滿六個月育嬰留職停薪後,得再加領一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鼓勵雙方共同投入育兒照顧,除促進性別平權,亦均衡分配雙方之照顧責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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