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修正護理人員法第三十七條,刪除對「畢業生」的免責、明確專科護理師與一般護理人員業務分際,並增訂未具資格而執行相關業務的刑責規定。理由是健全資格管理、保障病人安全與護理專業秩序。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有助於釐清專科護理師與一般護理人員的業務界線,並強化對無照執業的規範,維護病人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護理人員、專科護理師、護理畢業生與實習學生,以及醫療機構與病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護理人員法第三十七條,刪除對畢業生的免責、增訂未具資格執行護理或專科護理師業務的刑責,並配合調整條文項次。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健全資格管理、保障病人安全、維護護理專業尊嚴;疑慮:畢業生免責刪除後的過渡認定、刑責範圍與比例需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涉及刑責新增的條文,可關注適用對象界定與罰則輕重的審議討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