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人員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四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增訂護理人員法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四十一條之一條文,旨在規範護理機構內妨害護理業務行為,建立安全護理執業環境。草案擬針對護理人員面臨的暴力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強化相關法律責任及警察機關的干預機制。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此草案,能幫助護理人員維護人身安全,確保受照護者的照護品質與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護理人員、護理機構、受照護者及警察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草案增訂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四十一條之一條文,規範禁止妨害護理業務行為、警察機關即時排除或制止之機制,並增訂行政及刑事責任。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護理暴力防制機制,建立安全護理執業環境,提升對不法行為的嚇阻效果;疑慮:草案可能過度限制民眾自由,執法尺度難以掌握。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應關注其對護理人員安全與執業環境的影響,以及可能引發的爭議與執行困難。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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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3-20,2026-03-2
交付審查2026-03-20,2026-03-2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鑑於近年護理機構內發生對護理人員之辱罵、恐嚇、脅迫、推擠甚至肢體攻擊等妨害護理業務執行之情形時有所聞,不僅危及護理人員之人身安全,亦可能影響護理機構之正常運作及受照護者之安全與照護品質。現行護理人員法對於護理機構內妨害護理業務行為之規範尚有不足,為強化護理暴力防制機制,建立安全之護理執業環境,並提升對不法行為之嚇阻效果,爰擬具「護理人員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四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近年護理機構內發生辱罵、恐嚇、脅迫、推擠或肢體攻擊等妨害護理業務執行之情形時有所聞,不僅危及護理人員之人身安全,亦可能影響護理機構之正常運作及受照護者之照護品質與安全。
二、現行護理人員法對於妨害護理業務行為之規範尚未臻完備,對於護理機構內之安全維護、警察機關即時排除妨害行為及相關法律責任之規定,仍有強化之必要。
三、為建立安全之護理執業環境,並提升對妨害護理業務行為之嚇阻效果,爰增訂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四十一條之一,明定禁止妨害護理業務之行為、警察機關即時排除或制止之機制,並就相關違法行為增訂行政及刑事責任,以強化護理暴力防制之制度效果。
提案人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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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法律:護理人員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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