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06080000

「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4-21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提案修正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刪除投保年齡上限、縮短失業給付等待期至七日,並讓父母雙方都領滿六個月育嬰留停津貼者可再加發一個月。理由為因應超高齡社會與鼓勵雙親共同育兒。
能幫助到什麼
高齡持續工作者可納保、短期失業者可更快領到給付、父母共同請領育嬰留停者可多領一個月津貼。
主要影響對象
高齡勞工、失業勞工及請領育嬰留停津貼的父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刪除投保年齡上限、將失業給付等待期由十四日縮短為七日、新增雙親均領滿六個月育嬰留停津貼者得再發一個月。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高齡就業、促進性別共同育兒、減輕短期失業壓力;疑慮:增加保險基金支出、雇主用人成本及領取條件設計的可行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涉及就保基金的給付擴張,可一併關注基金財務試算與適用條件。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4-17,2026-04-2
交付審查2026-04-17,2026-04-2

案由

本院委員李昆澤、許智傑等17人,有鑑於我國人口結構逐步走向超高齡化社會,為鼓勵高齡者持續就業,並確保高齡者就業或失業期間保障,同時為鼓勵雙親共同承擔育兒責任,促進家庭內性別分工平等,爰擬具「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本法投保年齡上限,並增加雙親均領滿六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得再發給一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強化被保險人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經濟支持。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因應我國人口結構逐步走入超高齡社會,為鼓勵高齡者持續就業,並強化高齡者就業或失業期間保障,刪除投保年齡上限限制,以確保高齡者就業保障。
二、為鼓勵雙親共同承擔育兒責任,促進家庭內性別分工平等,並強化被保險人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經濟支持,新增雙親均領滿六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得再發給一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三、考量目前請領失業給付需等待十四日,縮短失業給付等待期,有助於減輕民眾在短期失業期間的經濟壓力;因此,參考國際勞工組織縮短發給失業相關津貼之等待期以七日為原則之建議,將失業給付等待期及推介訓練等期間,同步縮短至七日。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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