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修正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一,將已成年但仍在校就學的子女納入「扶養眷屬」範圍。理由為在學成年子女多仍需家庭支助,且所得稅法已將其列為扶養親屬。
能幫助到什麼
領取育嬰留停津貼或相關給付的被保險人,若有在學的成年子女,可將其計入扶養眷屬而提高給付。
主要影響對象
育有在學成年子女且請領就保給付的被保險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一,將已成年而因在校就學的子女列為扶養眷屬之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與所得稅法扶養認定一致、反映在學成年子女仍需支助的實況;疑慮:增加就保基金支出及認定行政作業。
政治雷達小叮嚀
擴大眷屬定義會牽動給付金額,可關注就保基金的影響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