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廢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組織條例」。提案人指出行政院組織改造後,《經濟部及所屬三級機關組織法》已自112年9月26日施行,原組織條例已無繼續適用必要。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清理已失效的法規、配合組織改造後的機關架構,維持法制整齊一致。
修正了哪些條文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廢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組織條例」全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原條例已無適用必要、依中央法規標準法廢止以維法制一致;疑慮:公開論點有限,主要關注業務銜接無虞即可。
政治雷達小叮嚀
組織改造後的法規廢止多屬程序整理,可留意對應業務已由哪個單位承接。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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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2026-04-17,2026-04-2
交付審查2026-04-17,2026-04-2
案由
本院委員許宇甄、蘇清泉、林沛祥等21人,鑑於行政院組織改造,《經濟部及所屬三級機關組織法》已自112年9月26日起正式施行,原「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組織條例」已無繼續適用之必要,爰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擬廢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組織條例」。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8)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組織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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