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廢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組織條例」,因經濟部及所屬三級機關組織法已施行,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辦理。該條例已無適用必要。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有助於政府組織調整的順暢進行,避免法規重複或衝突。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配合政府組織調整,符合法規規定;疑慮:廢止後中小企業業務是否會受到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需關注相關機關的意見和配套措施。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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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2026-01-23,2026-01-2
交付審查2026-01-23,2026-01-2
案由
本院委員謝衣鳯、廖偉翔、蘇清泉等17人,基於政府組織調整作業,經濟部及所屬三級機關組織法,已自112年9月20日施行,原「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組織條例」應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擬廢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組織條例」。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組織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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