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三條之一及第九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三條之一及第九十一條之一,規範一歲以下兒童睡眠用品的標示、宣傳及廣告須符合兒童睡眠安全準則,並對違規者設處罰、授權主管機關訂定認定基準。立法理由為嬰兒猝死與不安全睡眠環境、睡姿有關。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遏止「可趴睡」「防窒息」等易誤導的標示與廣告,協助照顧者正確選用睡眠用品,降低嬰幼兒窒息及猝死風險。
主要影響對象
育有一歲以下嬰幼兒的照顧者、嬰幼兒睡眠用品的製造與販售業者,以及衛福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增訂第四十三條之一,明定一歲以下兒童睡眠用品的標示、宣傳及廣告應符合兒童睡眠安全準則並授權主管機關訂定基準;增訂第九十一條之一,明定違反前條的處罰。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嬰兒猝死與不安全睡眠相關,誤導性標示恐增風險,應源頭管理保障嬰幼兒安全;疑慮:安全準則與認定基準的範圍、業者調整成本及與現行商品標示法規的銜接須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實際管制強度取決於後續主管機關訂定的安全準則,建議追蹤子法授權內容。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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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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