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美玲、羅廷瑋等18人提案修正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因應少子化,擬將津貼由投保薪資的60%提高至80%,並增設父母雙方均領滿後各可再領一個月的獎勵,及放寬可由一方獨自請領至多一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協助育有幼兒的雙薪家庭減輕留職停薪期間的收入落差,並提供誘因鼓勵父母共同分擔育兒。
主要影響對象
育有幼兒並請領育嬰留停津貼的勞工、雇主、就業保險基金。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給付標準由平均月投保薪資60%提高至80%;增訂雙親各領滿六個月後可再各領一個月;增訂得由一方獨自請領至多一年(突破每名子女合計六個月的限制)。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育兒經濟壓力、鼓勵雙親共同育兒、回應少子化;疑慮:基金財務負擔、津貼提高對生育率的實際成效及與其他育兒政策的整合。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育嬰津貼是少子化熱門題目,建議比對行政院與各黨團對給付成數的不同版本。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