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第三十九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三條條文,擬提高雇主提繳比率與勞工自願提繳比率,並設立獎勵機制鼓勵勞工自提,以強化退休金保障。提案背景為勞工自提比例長年偏低、通膨與人口老化壓力升高。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勞工退休金帳戶累積可望增加,有助退休生活保障,並透過獎勵機制提升勞工自提誘因。
主要影響對象
受僱勞工、雇主(特別是中小企業)及勞退基金。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四條、第三十九條及第五十八條,方向為提高雇主提繳比率與勞工自願提繳比率並建立自提獎勵機制;詳細條文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可提升退休金累積、保障勞工老年生活並鼓勵自提;疑慮:關注雇主提繳成本上升對企業(尤其中小企業)的衝擊,以及獎勵機制的財源安排。
政治雷達小叮嚀
提繳比率調整同時牽動勞工保障與企業成本,可留意後續完整條文與配套。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4-10,2026-04-1
交付審查2026-04-10,2026-04-1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勞工退休新制自94年7月1日施行迄今,因政府宣導、獎勵機制不足抑或勞工退休基金投資運用績效未獲勞工信任等多重原因,自提比例始終未有顯著成長,並考量物價通膨嚴重、人口老化及少子化問題日趨嚴峻,老年醫療又將負擔龐大壓力,勞工退休金支應退休生活常有不足,爰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第三十九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提高雇主提繳比率與勞工自願提繳比率,並設立獎勵機制以鼓勵勞工自提,強化保障勞工退休生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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