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指出勞基法、性平工作法、最低工資法等多部勞動法規都已明定須公布違規雇主名稱與罰鍰,相關資訊也已上勞動部查詢系統。本案在就業保險法增訂第三十八條之一,讓違反該法被罰鍰的雇主同樣比照公開資訊。
能幫助到什麼
讓就業保險法的裁罰公開機制與其他勞動法規一致,便於勞工與社會查詢違規雇主,督促雇主履行法定義務。
主要影響對象
適用就業保險法的雇主與事業單位,以及查詢職場違規資訊的勞工與求職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於就業保險法增訂第三十八條之一,明定雇主或事業單位違反該法經主管機關罰鍰者應比照公開相關資訊;細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多數勞動法規已有公開規定、有助督促守法與資訊透明;疑慮:公布的時點與範圍、對尚在救濟中案件的影響等程序細節需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這是把既有的「違規雇主公開」做法延伸到就業保險法,可與其他勞動法規的公開規定一起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