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部分條文,指原住民平均餘命仍落後全體國民約7.54歲,為促進族群實質平等,擬將老農津貼請領資格增訂年滿五十五歲之原住民;並配合處理曾領少額勞保老年給付而無法加保農保的高齡農民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年滿五十五歲的原住民老農、以及曾短暫投保勞保致無法享有保障的高齡農民,較有機會領取老農津貼。
主要影響對象
原住民高齡農民、曾領少額勞保給付的農民及社會福利財政。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請領資格,增訂年滿五十五歲之原住民得請領老農津貼;提案並連結農保條例增訂規定(具體條文以草案全文為準)。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縮短原住民平均餘命落差、落實族群實質平等與原基法精神;疑慮:差別年齡請領的衡平性與財政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差別化福利常涉及財源與跨制度銜接,可一併看相關配套修法。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