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政府補助未滿七歲兒童的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以減輕家庭養育負擔並完善兒童醫療照顧。提案者希望藉此措施營造友善育兒環境,解決少子化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有未滿七歲兒童的家庭,減輕他們在醫療保險上的經濟負擔。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新增政府補助未滿七歲兒童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的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家庭養育負擔、完善兒童醫療照顧;疑慮:政府財政支出增加、執行難度。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關注財政與執行面的細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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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3-27,2026-03-3
交付審查2026-03-27,2026-03-3
案由
本院委員徐巧芯、謝龍介、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鑒於我國少子化情勢日益嚴峻,為營造友善育兒環境並減輕家庭養育負擔,爰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政府補助未滿七歲兒童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以完善兒童醫療照顧措施。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我國近年出生人口持續下降,少子化問題日益嚴峻,對人口結構、勞動力供給及社會發展均產生深遠影響,已成為攸關國家發展與社會永續之重要課題。為營造友善育兒環境並減輕家庭養育負擔,透過制度性措施強化幼兒醫療照護支持,已成為重要公共政策方向。
二、為強化國家對幼兒健康照護之制度支持,並減輕家庭養育負擔,爰提案新增政府補助未滿七歲兒童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之規定,其補助金額以全民健康保險法所定地區人口保險費為上限,以建立制度化之補助機制,完善兒童醫療照顧措施。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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