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內政部營建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廢止內政部營建署組織條例,因其業務已於2023年9月20日併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相關法規已無適用必要性。該草案旨在配合政府組織調整,依法廢止已無實質功能的條例。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有助於簡化法規,減少不必要的重複規定,幫助政府機關業務運作更加順暢。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內政部營建署及國土管理署相關人員與業務。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內容為廢止整個「內政部營建署組織條例」。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配合政府組織調整,依法廢止無效條例;疑慮:廢止後相關業務是否能順利移交,職責是否明確。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需確保相關業務移交順暢,避免影響政府機關運作。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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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2026-03-27,2026-03-3
交付審查2026-03-27,2026-03-3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政府組織調整,2023年5月26日,立法院已三讀通過《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草案》,並於同年9月20日,原內政部營建署機關業務依法併入國土管理署。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原有「內政部營建署組織條例」已無適用之必要性,應配合辦理廢止,擬廢止「內政部營建署組織條例」。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內政部營建署組織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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