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內政部營建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廢止「內政部營建署組織條例」,因其業務已併入國土管理署,條例已無實用價值。該條例廢止符合法規標準。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政府機關業務調整,減少不必要的法規條文。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內政部營建署及國土管理署相關人員和業務。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業務已併入國土管理署,廢止條例符合法規標準;疑慮:廢止後可能對業務執行造成短期混亂。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需確保業務調整順暢,避免影響相關權益。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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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2026-01-09,2026-01-1
交付審查2026-01-09,2026-01-1
案由
本院委員廖偉翔、林沛祥、林倩綺、羅廷瑋等16人,鑑於政府組織調整作業,原內政部營建署機關業務已依法併入國土管理署,故原「內政部營建署組織條例」已無採用之必要,應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辦理,擬廢止「內政部營建署組織條例」。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2)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內政部營建署組織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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