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廢止內政部營建署組織條例,因其業務已併入國土管理署,機關已不復存在,條例已失規範基礎。為維護法制體系一致性與明確性,避免有名無實之空殼法規。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國土管理相關業務的明確劃分,避免行政混淆。解決現行法規與機關不存在的矛盾。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內政部營建署相關業務及國土管理署的權責劃分。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內政部營建署組織條例的廢止;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配合內政部組織調整及國土管理署設立,維護法制明確性與體系完整性;疑慮:廢止條例是否會影響相關業務的辦理效率或造成法律漏洞。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廢止條例時需注意相關法規的清理與更新,以確保法制體系的一致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