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草案擬修正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第十七條及第十九條之三條文,旨在鼓勵雙親共同承擔育兒責任,促進家庭內性別分工平等,並加強對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經濟支持。草案提出在特定條件下,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最長再發給一個半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有育嬰需求的雙親家庭,解決經濟上的壓力,促進家庭內性別角色平等。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有育嬰需求的被保險人及其家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一條、第十七條及第十九條之三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鼓勵雙親共同育兒,促進家庭平等;疑慮:增加保險基金支出,可能衍生濫用申領問題。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關注各方意見,確保實施後能有效達成目標並解決可能問題。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