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具「傳染病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強化傳染病防治機制,完備法制因應未來疫情之需。主要修正防疫物資定義、個人資料揭露、隔離檢疫給假等規定。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政府強化防疫作為、完備傳染病防治法制,解決未來疫情應對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防疫物資定義、個人資料揭露、隔離檢疫給假、疫苗基金運用等規定,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防疫機制、完備法制;疑慮:可能侵害個人權益、加重政府責任。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注意各界意見,確保修正案符合防疫需求與個人權益平衡。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3-20,2026-03-2
交付審查2026-03-20,2026-03-2
案由
本院委員林月琴、賴瑞隆等23人,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已於一百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施行期間屆滿,爰參酌特別條例可精進防疫作為之規定,並綜整各機關參與COFID-19防治工作之因應對策、運作實例及意見,就防疫物資定義、個人資料揭露、隔離檢疫給假、疫苗基金運用、機構管制措施、感染性生物材料管控、科技工具輔助查證行蹤、防疫物資徵用調用、疫苗研發投資,及相關刑事與行政罰規定等事項,爰擬具「傳染病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強化傳染病防治機制,完備法制因應未來疫情之需。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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