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96410000

「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3-24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增訂「育兒津貼加成」制度,促進家長共同分擔親職責任,減輕家庭育兒經濟負擔。草案提出父母雙方均依法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滿六個月者,得各加發一個月津貼,以引導家長實質參與育兒、強化育嬰期間生活安定性。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有育兒需求的家庭,特別是父母雙方共同承擔育兒責任的家庭,解決經濟負擔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有育兒需求的家庭,特別是父母雙方。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增訂「育兒津貼加成」制度,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促進家長共同承擔育兒責任、強化育嬰期間生活安定性;疑慮:可能增加就業保險基金支出、認定標準和申請程序複雜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草案財務影響和實施細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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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3-20,2026-03-2
交付審查2026-03-20,2026-03-2

案由

本院委員洪孟楷、萬美玲、謝龍介等21人,鑑於我國生育率長期偏低,為貫徹政府「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意旨,並促進受僱者不分性別共同分擔親職責任,以減輕家庭育兒所衍生之經濟負擔。現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給付期間雖已建立基本支持架構,惟就雙親長期投入照顧所需之保障強度與政策誘因而言,仍有精進調整之必要。為引導家長實質參與育兒、強化育嬰期間生活安定性,並提升生育友善誘因,爰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增訂「育兒津貼加成」制度:父母雙方均依法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滿六個月者,得各加發一個月津貼。藉由加成設計,促進照顧責任之均衡分配,並落實職場與家庭之協調兼顧。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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