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90530000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3-03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草案旨在修正《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解決偏遠地區學校在分級認定、師資留任、數位教育支持、行政彈性措施及學生住宿交通補助等面向的問題,以確保教育公平與政策成效。草案擬具多項修正措施,包括明確化認定標準、強化師資專業支持、擴充教育支持內涵等。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本草案,能幫助偏遠地區學校改善教育品質,確保學生受教權,並穩定師資與教育資源。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偏遠地區學校的學生、教師和行政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條文包括明確化偏遠地區學校認定標準、強化師資支持與職涯發展、教育支持措施、行政程序保障及補助最低標準等。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確保偏遠地區學生受教權,縮短城鄉教育資源落差;疑慮:增加財政負擔,可能引發勞動權爭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本草案時,應關注各界意見,確保修正措施符合實際需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6-02-24,2026-03-0
交付審查2026-02-24,2026-03-0

案由

本院委員徐欣瑩、羅智強、林沛祥、廖偉翔等16人,鑑於《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施行以來,偏遠地區學校於分級認定、師資留任、數位教育支持、行政彈性措施及學生住宿交通補助等面向,仍存在制度闕漏,影響教育公平與政策成效,爰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就偏遠地區學校認定標準、師資支持與職涯發展、教育支持措施、行政程序保障及補助最低標準予以補強,以確保偏遠地區學生受教權,提升教育品質。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制定之目的,在於確保偏遠地區學生之受教權,縮短城鄉教育資源落差,並穩定偏遠地區學校之師資與教育品質。惟本條例施行以來,隨著少子化趨勢加劇、教師流動頻繁、數位學習成為教育常態,以及偏遠地區學校型態日益多元,現行法制於實務運作上逐漸顯現制度性不足。
綜合教育現場反映、學界意見,現行條例主要問題包括:偏遠地區學校之分級與認定標準過於抽象,影響資源配置之公平性與一致性;師資政策偏重人力補足,欠缺長期職涯發展與專業支持機制,致留任誘因不足;教育支持措施仍以硬體補助為主,未能充分回應數位落差、混齡教學與差異化學習之實務需求;校長延任、教師合聘及分校設置等行政彈性措施,缺乏明確程序與評估機制,易引發治理與勞動權爭議;學生住宿與交通補助亦欠缺最低保障標準,實際負擔仍高度依賴地方財政能力。
爰此,本修正案在原條例立法精神之前提下,採取制度補強之方式,透過明確化認定標準、強化師資專業支持、擴充教育支持內涵、補足行政程序保障,並建立基本補助底線,以提升偏遠地區教育政策之可執行性、穩定性與長期成效。

提案人

連署人(12)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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