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擬修正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十五條條文,旨在明確規範金融機構合併後保障勞工權益資訊,以維護勞工權益及合併後勞資關係之穩定發展。草案希望確保勞工權益不因金融機構合併而受損。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金融機構合併後之勞工,解決勞工權益受損之疑慮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十五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明確規範保障勞工權益資訊,確保勞工權益不因金融機構合併而受損;疑慮:可能增加金融機構合併之行政成本與複雜度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注意各方意見之平衡與勞工權益之保障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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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6-01-16,2026-01-2
交付審查2026-01-16,2026-01-2
案由
本院委員王鴻薇、羅智強、林沛祥等16人,鑑於金融機構合併後,應以法律明確規範保障勞工權益資訊,確保勞工權益不因金融機構合併而受損,以維護勞工權益及合併後勞資關係之穩定發展,爰擬具「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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