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以推動觀光永續發展,落實觀光立國政策,並營造友善的觀光服務環境。草案旨在檢討觀光產業的輔導、整合與管理機制,確保法令與時俱進,促進產業健全發展並保障旅客權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觀光產業健全發展,保障旅客權益。解決產業發展與管理機制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觀光產業從業者、旅客與相關政府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部分條文以配合觀光署新組織功能與權責調整,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推動觀光永續發展,落實觀光立國政策,營造友善觀光環境;疑慮:新觀光署權責調整可能造成產業衝擊,執行面挑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各界對草案實施成效的意見回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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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6-01-09,2026-01-1
交付審查2026-01-09,2026-01-1
案由
本院委員洪孟楷、廖偉翔、王鴻薇等20人,為推動觀光永續發展、落實觀光立國之政策願景,並營造更加友善之觀光服務環境,亟需對觀光產業之輔導、整合與管理機制進行檢討,確保法令與時俱進,以促進產業健全發展並保障旅客權益;又交通部觀光局業於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五日改制為觀光署,其組織功能及權責已調整為兼具政策擬定與執行雙重任務,相關法制規範亦應配合修正,爰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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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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