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調整老農津貼金額以反映物價現況,並新增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5%之檢討條件,避免急遽性通貨膨脹。草案希望能適時調整老農津貼,確保農村長者的生活品質。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老年農民,解決他們因物價上漲而面臨的生活成本增加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調整老農津貼金額,並新增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5%之檢討條件。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調整老農津貼金額以反映物價現況,有助於改善農村長者的生活品質;疑慮:調整老農津貼金額可能會增加財政負擔,且消費者物價指數的計算方式可能存在爭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注意調整老農津貼金額的合理性及財政可行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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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2025-12-26,2025-12-3
交付審查2025-12-26,2025-12-3
案由
本院委員林俊憲、徐富癸、許智傑、林宜瑾、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陳素月等16人,參酌消費者物價指數之漲幅,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下稱老農津貼)應調整以適時反映物價現況,且為避免急遽性通貨膨脹,應新增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5%之檢討條件,爰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本條例自民國100年修正後,維持老農津貼之基期為每月7,000元至今,並每四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調整金額。農業部公告自113年1月1日起,調整老農津貼為每月8,110元,惟考量CPI指數於101-114年間平均漲幅為17.82%,且農村長者的醫療、交通、生活成本較高,以及114年全國最低生活費為每月15,515元,應綜合調整老農津貼為每月1萬元,以抵銷物價衝擊。
二、為避免急遽性通貨膨脹,參照勞工保險給付,即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五條之四規定,除每四年調整一次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外,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5%時,即依該成長率公告調整。
提案人
連署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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