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8條,改變國內安置機構評鑑制度,由等第制改為更能反映機構經營量能與照顧現況的方式,以提升照顧品質。現行等第制被認為未能實際反映機構狀況,影響資源配置,難以保障機構兒少最佳利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安置機構更適切地獲得政策資源,改善兒少照顧品質。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8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改變評鑑制度能更真實反映機構經營狀況,有助提升兒少照顧品質;疑慮:新評鑑制度的設計與實施可能增加機構負擔,如何確保公平性與有效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關注未來實施細節與成效評估,以確保修法目標達成。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