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開放未婚族群使用人工生殖技術,以保障其生育權並解決少子化問題。現行人工生殖法僅開放異性夫妻使用,修法後未婚族群也可使用。草案提出者認為現行法違背憲法平等權原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草案能幫助有意願生育的未婚族群實現生育權,解決台灣少子化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有意願生育的未婚族群和醫療機構。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人工生殖法相關條文,開放未婚族群使用人工生殖技術;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未婚族群生育權,解決少子化問題;疑慮:可能引發倫理爭議,影響家庭價值觀念。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2026-01-02,2026-01-0
交付審查2026-01-02,2026-01-0
委員會審查2026-01-08
案由
本院委員顏寬恒、蘇清泉、鄭正鈐等16人,鑒於我國生育率低下,然根據研究報告指出有意生育但不願結婚之未婚族高達55%,惟礙於人工生殖法僅開放異性夫妻合法使用人工技術;為保障國人生育權,亦考量我國少子化問題日趨嚴峻,爰擬具「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使有意願生育之未婚族亦有利用人工生殖技術之權利。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憲法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憲法乃國家根本大法,其位階高於所有法律、命令,惟人工生殖法卻僅供已婚夫妻適用,顯有違反憲法平等權之疑慮。
二、臺灣人工生殖技術享譽國際,根據生殖醫學會的數據,臺灣試管嬰兒成功率高達36.7%,在國際間僅次於美國;據媒體報導,國內的卵子捐贈數量已無法滿足需求量,但在國際人士來臺求子時,我國少子化卻日趨嚴峻,同時單身族群比例超過50%,甚至臺灣已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即每5個人裡就有1個人是65歲以上的老年人。
三、為緩解臺灣人口結構老化的問題,政府規劃許多政策,然除以補助津貼協助異性夫妻生育外,開放有意願生育之單身族群接受人工生殖技術亦為解套方針之一。
提案人
連署人(13)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人工生殖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