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期間由6個月延長至8個月,並提高育嬰津貼比例,以減輕家庭育兒經濟負擔、提升生育率。草案希望強化育兒支持措施,改善我國生育率下滑的趨勢。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有育兒需求的家庭,解決經濟負擔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延長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期間並提高育嬰津貼比例。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育兒家庭經濟負擔、提升生育率;疑慮:可能增加財政負擔、需要評估實施成效。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方意見平衡與財政影響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1-02,2026-01-0
交付審查2026-01-02,2026-01-0
案由
本院委員魯明哲、黃健豪、游顥等16人,有鑑於我國生育率持續下滑,為減輕家庭育兒之經濟負擔,爰擬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給付期間由六個月延長為八個月,並提高育嬰津貼之比例,以期強化育兒支持措施,進而提升我國生育率,爰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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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法律:就業保險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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