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調降汽、機車的貨物稅稅率,以減輕民眾經濟負擔,落實租稅公平。現行貨物稅制被認為已不合時宜,高額稅率形成懲罰性課稅。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廣大民眾,特別是購買汽、機車的人群,減輕其經濟負擔。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購買汽、機車的人群,以及汽車產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調降小客車及機車的貨物稅稅率,設定不同機車汽缸排氣量的稅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民眾經濟負擔,落實租稅公平;疑慮:稅率調降可能減少國家財政收入,影響公共建設投資。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平衡稅收需求與民眾經濟負擔。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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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5-12-26,2025-12-3
交付審查2025-12-26,2025-12-3
案由
本院委員李彥秀、黃健豪、羅廷瑋、廖偉翔等18人,有鑑於「貨物稅條例」制定之初係將部分貨品視為奢侈用品,而另外加徵稅率之「奢侈稅」概念,如電冰箱、冷暖氣機、音響及汽、機車等均屬之。惟隨經濟發展與交通型態變遷,監理資料顯示我國民眾車輛持有率極高,汽、機車已成為國人生活必需之交通工具,高額貨物稅實質上已形成對人民利用交通工具之懲罰性課稅。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調降汽、機車貨物稅率,以落實租稅公平並減輕民眾負擔。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我國貨物稅制源於民國35年,當時汽車與機車被視為富人專屬之奢侈品,故課以重稅。然時至今日,根據交通部統計,汽、機車已是國人最主要之通勤與生財工具,繼續維持「奢侈稅」性質之高額貨物稅,顯已不合時宜,並造成民眾沉重經濟負擔。
二、現行車輛於使用階段需繳納使用牌照稅及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而小客車貨物稅稅率高達25%至30%,機車則為17%。相較於鄰近國家或歐美地區,我國購車稅賦負擔明顯過重。為減輕民眾生活壓力,爰修正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之1、之2,調降小客車之貨物稅稅率。
三、修正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新增第一目及第二目,針對不同機車汽缸排氣量,設定不同稅率,以符合比例原則。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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