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延長電動車免徵貨物稅優惠至民國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縮短油電價格差距,促進電動車普及。該修正案希望通過穩定且長期的租稅獎勵,引導民眾選擇低碳運具,達成永續交通願景。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消費者降低購車成本,促進電動車市場發展,解決購置電動車價格偏高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購買電動車的消費者和電動車市場業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將電動車免徵貨物稅優惠期限延長至民國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長電動車免稅優惠有助於達成國家永續交通目標,促進低碳運具發展;疑慮:延長免稅期限可能減少國家財政收入,不公平於其他運具消費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平衡租稅優惠與國家財政收入的關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