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擬修正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主要調整老農津貼金額及其滾動檢討週期,以因應當前物價波動,更適切幫助農民。草案將調整津貼金額及排富條款,並縮短檢討週期至三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老年農民及時獲得更符合物價波動的津貼,解決當前生活補貼不足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老年農民的津貼金額與調整機制。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條文調整老農津貼金額,由7,550元調整至8,110元,並將調整週期由四年改為三年,修正排富條款標準。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調整老農津貼金額有助於農民生活改善;疑慮:排富條款標準調整可能增加行政複雜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關注修正案通過後對農民生活及行政執行面的實際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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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2025-12-26,2025-12-3
交付審查2025-12-26,2025-12-3
案由
本院委員徐富癸、許智傑、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陳俊宇、蔡易餘、莊瑞雄等16人,為使老農津貼之數額得及時調整,更適切幫助農民,並使津貼金額及排富條款符合當前物價之波動,故調整津貼金額及其滾動檢討週期,爰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按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之規定,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應每四年調整一次,並按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調整之,然現行四年調整一次之週期恐緩不濟急,故修法將周期調整為三年。另,113年行政院宣布將老農津貼由7,550元調整至8,110元,故修正本條之津貼金額。且修正排富條款所得或不動產之標準,以符合現行民眾之生活水平。
提案人
連署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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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法律: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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