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提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計算比例和發給期間,以減輕育兒家庭的經濟負擔,鼓勵生育。現行津貼計算比例為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發給期間為6個月,擬修正為計算比例提高至80%,發給期間延長至12個月。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育兒家庭減輕經濟負擔,支持鼓勵生育政策。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有助於鼓勵生育、減輕育兒家庭經濟負擔;疑慮:可能增加保險基金的財務壓力、需要審慎評估配套措施。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