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延長電動車輛免徵貨物稅之租稅優惠,以推動電動車輛銷售,達成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現行電動小客車市售比進度緩慢,擬藉此修正案加速推廣電動車輛。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國人購買電動車輛,減少碳排放,推動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購買電動車輛的國人及推動電動車銷售的業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延長電動車輛免徵貨物稅之租稅優惠。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長租稅優惠有助達成淨零排放目標,促進電動車銷售;疑慮:可能減少政府財政收入,成效有待觀察。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租稅優惠成效及財政影響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5-12-12,2025-12-1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12-12,2025-12-1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12-19,2025-12-2
三讀2025-12-19,2025-12-2
案由
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7人,鑒於實現「2050年淨零排放」之政策目標,交通部致力推動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並訂定電動小客車的新售比,需分別於2030年和2040年達到30%及100%的目標,據審計部的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截至113年底止,電動小客車的市售比僅有9.32%,顯見政策推動進度緩慢,恐難於2040年達成新售小客全面電動化之目標,因此為鼓勵國人持續購買電動車輛,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以延長電動車輛免徵貨物稅之租稅優惠。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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