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延長完成登記之電動車輛貨物稅減免期限,以延續政府運具電動化政策,維持民眾購置低污染車輛誘因,實踐2050淨零排放目標。現行優惠措施已有效提升電動車輛普及、降低碳排放。草案擬將減免期限延長,確保產業轉型與環境品質改善。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電動車產業發展、鼓勵民眾購買環保車輛,減少碳排放。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電動車輛購買者、相關產業及政府財政。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二條之三條文,延長貨物稅減免適用期限。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長減免措施有助達成淨零排放目標、促進電動車發展;疑慮:延長減免可能減少政府稅收、對產業競爭產生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5-11-28,2025-12-0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11-28,2025-12-0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12-19,2025-12-2
三讀2025-12-19,2025-12-2
黨團協商2025-12-16
案由
本院委員陳俊宇、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0人,鑑於現行《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第二項之規定,對完成登記之電動車輛提供貨物稅減免,此優惠措施實施以來,已有效提升電動車輛普及程度、降低碳排放,對我國產業轉型及環境品質均具正面效益。為延續政府運具電動化之政策,並維持民眾購置低污染車輛之誘因,以實踐2050淨零排放之目標,有必要延長相關減免措施之適用期限,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將減免期限延長。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8)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貨物稅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