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旨在建立定期檢討調整機制,並將政府撥補法制化,以確保勞工保險制度的永續運作和財務安全。該草案希望提升在職勞工對勞工保險制度的信任,保障老年經濟生活安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全國近半數勞工,解決其老年經濟生活安全的問題,並確保勞工保險制度的永續運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確保勞工保險制度的永續運作,提升在職勞工對制度的信任;疑慮:政府撥補法制化可能增加政府財政負擔,實施難度較高。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應關注其財務影響和實施可行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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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11-28,2025-12-0
交付審查2025-11-28,2025-12-0
委員會審查2025-12-18
委員會發文2025-12-22
案由
本院委員劉建國、莊瑞雄等17人,為保障全國近半數勞工之老年經濟生活安全,確保勞工保險制度的永續運作,避免突發性財務危機,爰增訂定期檢討調整機制,並將政府撥補法制化,以健全勞工保險財務,提升在職勞工對制度的信任,爰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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