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81490000

「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12-30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此草案擬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旨在將政府年度撥補法制化,並確保中央政府對勞工保險基金的最終支付責任,以因應人口老化與少子化帶來的財務挑戰。草案希望解決勞工保險基金潛藏負債高達13.23兆元的問題,並確保勞工保險制度的永續運作。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此草案,能幫助廣大勞工確保老年生活權益,並有助於解決勞工保險基金的財務缺口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勞工、政府財政部門以及勞工保險基金管理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確保勞工保險基金的永續運作,保障勞工老年生活權益;疑慮:政府財政負擔增加,可能影響其他社會福利政策的實施。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應關注其對勞工保險基金財務永續性的影響,以及政府財政負擔的合理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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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12-26,2025-12-3
交付審查2025-12-26,2025-12-3

案由

本院委員萬美玲、廖偉翔、蘇清泉等27人,鑒於今(114)年1月勞動部公布之勞工保險精算報告顯示,台灣勞工保險基金潛藏負債高達13.23兆元,且近年來人口結構急速老化與少子化,給付支出持續成長,財務缺口持續擴大,恐使民眾對保險基金之永續性產生疑慮。為保障廣大勞工老年生活權益,並確保勞工保險基金之永續運作,爰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將政府年度撥補法制化,並明定中央政府應負勞工保險基金之最終支付責任,以確保勞工保險制度之穩健與永續。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今(114)年1月勞動部公布之勞工保險精算報告顯示,臺灣勞工保險基金潛藏負債高達13.23兆元,且近年來人口結構急速老化與少子化,給付支出持續成長,財務缺口持續擴大。
二、根據國發會統計資料顯示,臺灣已於今(114)年邁入超高齡化社會,65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總人口20%,且今年1至11月全臺出生人數僅9萬8785人,顯示臺灣人口結構正急速老化與少子化。

提案人

連署人(24)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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