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24500000

「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排入院會
最新進度
2026-07-14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取消被保險人須參加保險滿一定日數始得請領生育給付的限制,使女性勞工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生育事故時,能請領生育給付。草案旨在強化勞工生育保障,減輕家庭生育負擔,應對少子女化及勞動型態變遷。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女性勞工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生育事故時,能請領生育給付,保障其經濟安全及就業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女性勞工及雇主,特別是轉職、待業後重新就業或部分工時勞工。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刪除參加保險須滿一定日數始得請領生育給付的限制。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勞工生育保障,減輕家庭生育負擔,應對少子女化及勞動型態變遷;疑慮:可能增加保險基金支出,影響保險制度財務穩定。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草案時需平衡生育保障與保險基金財務穩定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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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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