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旨在廢除單身未婚勞保被保險人死亡後,其兄弟姊妹領取遺屬津貼需受被保險人生前扶養條件限制的規定,因現行規定被指責歧視單身者且已不符合社會現況。草案希望藉此保障相關人員權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單身未婚勞保被保險人死亡後,其兄弟姊妹在沒有被保險人生前扶養條件限制下領取遺屬津貼,解決現行規定對單身者的歧視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單身未婚勞保被保險人及其兄弟姊妹。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刪除兄弟姊妹請領遺屬津貼須受被保險人生前扶養之條件限制。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修正草案能消除對單身者的歧視,保障其兄弟姊妹的權益;疑慮:可能增加勞保基金支出,影響基金財務穩定。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注意勞保基金財務影響及社會公平性問題。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11-28,2025-12-0
交付審查2025-11-28,2025-12-0
案由
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針對單身未婚勞保被保險人於在職加保期間死亡,兄弟姊妹請領遺屬津貼須受被保險人生前扶養之條件限制,已不符合實際社會發展現況,條件限制已成為變相「懲罰單身者」。經查,勞保年金自2009年實施以來,已有千件以上這類充公案例,隨著民眾觀念改變,單身未婚人口的遞增,此單身歧視條款應予以修正,俾保障相關人員之權益,故參考公務人員保險法規定,修定勞保給付請領規定,爰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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